.:.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 从邓小平后代炫富和邓朴方病逝说开去
本頁主題: 从邓小平后代炫富和邓朴方病逝说开去字體大小 寬屏顯示 只看樓主 最新點評 熱門評論 時間順序
房事通


級別:精靈王 ( 12 )
發帖:1765
威望:353 點
金錢:2 USD
貢獻:48147 點
註冊:2015-09-11

从邓小平后代炫富和邓朴方病逝说开去

最近,有两件新闻与邓小平家族有关。

一件新闻是关于邓朴方后人的。

 
九十年代邓小平一家。前排左起:卓琳、邓小平、邓朴方;后排左起:邓质方、邓林、邓榕、邓楠。

据海外多家媒体报道,近日,北京14岁少年张师嘉因在网上炫富而爆红,他自称是邓朴方的后代。

张师嘉的抖音背景图是邓朴方和一位女士的合影,按照年龄来看,应该是张师嘉的母亲。张师嘉还晒过2021年他在玉泉山的家里,收到的一幅邓朴方的书法“不求字多好但愿心舒畅”,配的文字是“这是我收到过最有意义的一份礼物感谢爷爷您一直是我努力的目标和方向”。

根据网友发布的截图显示,张师嘉喜欢玩跑车,8月10日在其抖音账号宣布,“14岁提人生第一辆兰博基尼是种什么体验……”,他买下的是今年最新款兰博基尼HURACáN,北京售价约为400万元人民币。

从张师嘉拍的抖音看,他的家里还有其它豪车,也有一间专门陈列他收集的各类真人大小的变形金刚等大玩具。张师嘉常去的地方之一,是京城入会费100万的顶级艺术俱乐部。

除了豪车,吸引网友眼球的还有张师嘉的名言,特别是那句“勤劳可以致富,但致富不只有勤劳一条路懂吗”。

另一件新闻是关于邓小平长子邓朴方的。

据报道,8月初,有“传言”说,邓朴方在澳洲病逝,详细原因现在不明朗。这个消息也没有得到媒体的普遍报道,维基百科上对邓朴方的生卒年,也没有更新,就是没有登载他过世的年份。说明这个消息尚待证实。

不管是张师嘉炫富的消息还是邓朴方病逝的传闻,都让我情不自禁的想到了邓家的财富。

据说邓朴方有句名言:“中国有上万亿资产的不止我们一家,至少有17家,上千亿资产的至少有50家,多数是勤劳致富的,希望大家不要嫉妒,有本事可以自己挣嘛。”

邓朴方到底有没有说过这话?难以证实。他有没有上万亿财富,同样也难以证实。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邓朴方的财富绝对超过中国老百姓的想像力!试想,邓小平曾经的外孙女婿吴小晖控制的安邦集团旗下总资产接近2万亿,邓朴方拥有上万亿财富绝对不是没有可能。

有网友劝张师嘉低调,他感觉不可思议,回复说“我很低调啊!”这话的意思是说,他远没有把自己家的财富都在网上嗮出来。14岁就买价值400万的兰博基尼跑车开,还说自己低调。张师嘉家多有钱可想而知!

按邓朴方的说法,包括他在内的红二代的财富大多属于勤劳致富。稍有常识的人听了这种说法,估计许多人都要笑倒了。还有比这更胡扯的吗?相比于邓朴方,他的后人张师嘉小朋友倒是诚实的多。他说的没错,“勤劳可以致富,但致富不只有勤劳一条路”。

那么还有哪条路可以致富?张师嘉没说。不过是凡对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在文革后的中国,权力是致富最快最有效的手段。红二代家族的惊人财富,没有一家不是靠他们掌握的权力攫取的。邓小平家族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之一。

1980年代初期,邓朴方就打着为残废人谋福利的招牌,建立了中国最大的官倒公司――康华实业公司,利用特权大批倒卖进出口批文和大量进口钢板、家用电器,贩卖国家控制的物资如石油、煤炭、棉织品等牟取巨额暴利。后因民愤太大,康华遭到整顿,但邓大公子却安然无事。而且后来他所拥有的财富不减反增,残疾人基金会成了他的私人钱库。

邓大公子跑到台后,邓二公子率领邓家快婿吴建常和贺平冲了出来。邓质方原本是学物理出身,1980年代末自美国返国后迅即进入商界,很快就被任命为中国四大公司之一的中信公司属下的中信兴业公司的付总工程师,接着升为付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最后自然是担任董事长。

邓小平1992年南巡后,邓质方趁势而起。

他借深圳莲塘房地产公司名义,在深圳盐田黄金海岸的沙头角海涛路口零地价圈地30亩;以低价在上海的虹桥开发区圈地,成立四方房地产公司;接管大连立港房地产公司;还将势力范围扩充到当时还在英国辖下的香港。他伙同北京首钢董事长周冠五之子周北方、香港巨富李嘉诚以5.8亿港元收购了香港玩具大王丁氏兄弟的开达集团,成立首都四方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香港一些富豪为了讨好邓小平而纷纷认购,使四方集团的最大股东兼董事长邓质方赚得盆满钵满。

“勤劳可以致富,但致富不只有勤劳一条路懂吗”?!张师嘉这番话显然是在嘲讽那些不懂红二代致富内幕的网友无知。这种赤裸裸的傲慢充分显示了权贵子弟的无耻。

赞(379)
------------------------
$

DMCA / ABUSE REPORT | TOP Posted: 08-17 21:50 發表評論
.:.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電腦版 手機版 客戶端 DMCA
用時 0.01(s) x3, 11-23 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