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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感觉比较蹊跷,现在有这方面的资讯,不知真假。
请忽视文中立场,借鉴事件经验教训。「12逃犯案」其中一名被告喬映瑜,上月22日(2022年8月)在內地刑滿出獄。因她是2020年上水村屋製造炸彈案的通緝犯,當日遣送回港,即被香港警方以「藏有危險藥物」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拘捕,案件日前已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
據消息透露,喬映瑜等「12逃犯」其實是被幕後操手出賣而被捕,有人一邊唆使「12逃犯」出逃,一邊向內地執法機關舉報,令廣東海警局得以將「12逃犯」一網成擒。幕後操手食盡兩家茶禮。
2020年8月23日,「12逃犯案」被告之一喬映瑜,聯同另外11人密謀偷渡前往台灣,12人在登船後不久,隨即被廣東海警局截獲。消息透露,其實,背後有人利用12逃犯賣慘騙錢,在騙得大量款項後,草率安排所謂偷渡,但又私下向內地機關舉報,食盡兩家茶禮。
12逃犯被廣東海警局在內地海域拘捕並送往深圳鹽田看守所扣押,被內地執法機關裁定「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判囚兩年。上月22日,喬映瑜在內地刑滿出獄,因牽涉2020年1月14日在上水河壩村村屋單位製作爆炸品實驗室案,在遣送回港當日即被香港警方以「藏有危險藥物」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拘捕。同月30日,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喬映瑜涉策劃嚴重暴力的「炸彈案」,公然將爆炸品藏在民居內,對公眾安全構成極大威脅,「相關行徑極之自私,一旦發生爆炸,很可能造成財產破壞,甚至人命傷亡,殃及無辜市民。」傅健慈指出,若非警方及時阻止,後果不堪設想。
借賣慘騙財 安排偷渡後舉報資料顯示,「12逃犯案」的被告偷渡時年齡介乎16歲至31歲,其中,負責組織偷渡的喬映瑜報稱做售貨員。不過,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熙質疑,喬映瑜並無安排潛逃偷渡等經驗,幕後操手或另有其人。此外,「12逃犯案」發生後,隨即衍生出所謂「Save 12」活動,以事件的關注程度,眾籌所得款項或非常可觀,但值得注意的是,12人在登船啟航後不久,隨即被內地執法機關截獲,令人懷疑背後有人利用「12逃犯」賣慘招徠大舉騙財。
梁熙指出,「黃圈」一直充斥唯利是圖的騙徒,利用所謂「抗爭」、「同路人」等的「不割席」的心態,以「協助手足潛逃」作幌子發起「悲情」眾籌的騙局,藉由所謂「支援着草」形式騙取大量金錢,可以說是食盡人血饅頭。這些幕後黑手更利用違法者對判決憂慮、驚恐,以及失去判斷能力的弱點,將違法者捲入「着草」騙局,淪為終極輸家。
「12逃犯」淪「政治提款機」「12逃犯案」被告在港涉嫌犯下的罪行性質嚴重,有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有人因向警署投擲汽油彈被控企圖縱火罪,有人因被搜出手槍和實彈被控意圖傷人、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有人更涉及製造爆炸品。12人中,更有四人是所謂「屠龍小隊」成員,專門襲擊落單警察,甚至企圖殺警,部分所涉罪行可被判終身監禁。
安排接送藏匿敷衍了事
早前有報道指出,「12逃犯案」由所謂「黑暴金主」資助,以每人15萬元偷渡費即共180萬元,為12名逃犯提供「一條龍」偷渡「全包宴」,由指揮協調、安排參加快艇課程、出逃前藏匿的「安全屋」住宿、購買物資及設備、買船及陸路接送,到專人聯絡台灣接應。據了解,所謂「偷渡『全包宴』」,事實上只是安排住宿接送、快艇課程等不着邊際的協助,層層分工兼有錢落袋之餘,在航行路線、人身安全、入境方式等方面卻無實際支援。
此外,種種實例證明,台灣當局其實無意照顧因黑暴被通緝的亂港分子,就算對一般無資產技能的「手足」亦設重重關卡,限制入籍定居,可見台灣及其在港代理人沆瀣一氣,把「手足」當成「政治提款機」,吃盡「人血饅頭」。台灣所謂的援助港人騙局,並不是黑暴涉案者第一次受騙,眾籌「吸金」騙局更是多不勝數,黑暴分子因種種原因失去個人思考能力,結果成為終極輸家,最終抱憾終生。
眾籌助「着草」 涉違國安法今年7月13日,警方揭「12逃犯案」翻版案──「荃灣暴動」案中被警方開槍制服並以「暴動」罪起訴的曾志健,以及另外三名涉黑暴案的被告,同樣在計劃到西貢黃石碼頭乘快艇潛台時懷疑遭內鬼告密,同樣在登船期間被警方拘捕。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直言,「健仔『着草』案」與「12逃犯案」手法非常相似,而時間上的巧合更令人懷疑是另一場騙局。惟兩宗潛逃案均徒勞無功,後者更被踢爆以「協助手足潛逃」為噱頭,在「黃圈」發起「悲情」眾籌大舉騙財,釀成「黃圈『着草』世紀大騙局」,導致「着草手足」成為終極大輸家,人財兩失兼面臨嚴苛刑期。
傅健慈指出,兩案均涉及一連串與欲潛逃者相關的眾籌活動,從事件的關注程度推測,背後策劃眾籌所得款項或相當可觀,存在觸犯香港國安法、洗黑錢罪等可能性,「希望市民不要盲目支持,必須跟反中亂港分子割席,切勿胡亂捐款,否則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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