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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再也查不到法院判决,这意味着什么?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十年,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所谓的“负担”和“麻烦”不是断绝公众监督的理由。
“中国裁判文书网”一直是生效裁判的官方发布网站,自设立以来,绝大多数判决书、裁定书都可以在该网站上找到。可是最近几个月,不少声音猜测裁判文书网“烂尾”了。依据在于,自2021年起,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文书量断崖式下滑。
2020一年,上网文书达两千三百万余份,如今已近年关,2023年已公开裁判文书仅三百多万份。不但新增案件减少,旧判决也不断被撤下,不少法律界同行反映,许多曾在网站上看到的判决,再想找时已经搜索不到了。
正当大家以为裁判文书上网将成绝唱时,事情却有了一定程度的反转。昨天,一份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的红头文件在社交平台流传,明确要在2024年1月启用“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仅法院人士在内网可以查询。
如果这项工作顺利推进,那么判决上网就不是停止了,而是转向内部了。不是法院不需要将判决文书上网,而是法院之外的律师、学者、公众,甚至检察官无法查阅了。
眼下支持裁判文书不公开的,主要有如下三点理由:
一是文书上网工作量大,给法官造成工作负担。
二是文书上网侵害隐私和信息安全。
三是公众对判决的质疑给司法工作带来麻烦。
第一点本来是最有说服力的,因为法官的工作辛苦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但是上传文书这种工作是否必须要法官亲自完成?而且,最高院的这份文件明确要求定期检查、通报“覆盖率”,也就是实际上网文书的百分比。这说明,最起码在最高法院看来,文书全部上网是有可操作性的,与正常审判工作是不冲突的。
第二点理由比较牵强。从个人隐私方面看,裁判文书并非直接上网,而是要先脱敏,隐去个人信息。上网文书显示的仅仅是法院判决的依据与结论,并不比网络上的其他信息更加敏感。
即便在极特殊情况下,可以结合时间、地点等案件事实推断出部分个人信息,也可以通过改进技术,加强信息保护,惩治信息滥用者的方式予以解决。况且,裁判文书一直以来也并未达到100%上网,法院认为比较敏感,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和争议的案件,没有上传。
而第三点理由所说的麻烦,很大程度上与我国判决普遍存在的说理不清有关。
或许是由于时间紧张、案件疑难、理论水平不足等种种原因,我国长期存在的现象是:大量的裁判文书在事实之外,仅罗列几个法条,缺乏必要的论证,这就容易引人质疑结论的正当性。但是,这一现象近年来有明显的改善,不少判决书逻辑清楚,说理透彻,赢得一致好评。
文书公开显然可以激励那些认真负责的法官,促进判决水平的普遍提升,至于某些粗糙的文书受到质疑,
仅仅是法官增进水平的动力,不是断绝公众监督的理由。
判决上内网还存在另外的隐患。仅内部可见,意味着不需要脱敏,文书泄露可能影响更大。此外,当事人主动在网上公开的判决怎么处理?如果律师在庭上出示了类案判决,能否参考?是否认为其是非法获取?这些问题恐怕不易解决。
目前,仅内部可查的“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尚未投入使用,还有全面重启裁判文书网的转圜余地。是保障公众查阅裁判文书的权利,还将其收归到法官群体?
“改革开放的大门打开就不会再关上”,希望其它大门也是一样吧
随附几张养眼图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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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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